公民权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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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处确保 RTD 维护其员工和客户的民权。通过与各部门和不同社区合作伙伴的合作,我们在就业和小企业发展方面积极主动地追求公平、包容和平等机会,同时还努力为历史上代表性不足的社区提供平等的公共交通服务和项目。此外,民权部门还负责执行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血统、性别、残疾和其他受保护特征对该机构员工和客户的歧视。总之,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努力实现多元化、公平、包容、机会平等和归属感,支持 RTD 通过连接让生活更美好。
民权司下设四个办公室:美国残疾人法案办公室、小企业机会办公室、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和交通公平办公室。
Inside 公民权利处
民权处办公室
美国残疾人法案办公室美国残疾人法案》办公室负责监督 RTD 对《美国残疾人法案》第二章和第三章的遵守情况,这两章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并要求 RTD 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公共交通系统。小企业机会办公室小型商业机会 (SBO) 办公室旨在为小型和弱势商业企业 (S/DBE) 提供平等获得 RTD 合同的机会。SBO 办公室还负责管理小型企业 (SBE) 认证计划。公交公平办公室公共交通公平办公室 (TEO) 负责监督 RTD 对《民权法案》第六章的遵守情况。TEO 通过进行数据分析,并为历史上代表人数不足的人群提供有意义的社区参与机会,为整个机构的公平决策提供信息。TEO 还制定了 "第六章 "投诉程序,以保证所有乘客在乘车时不会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此外,TEO 还负责管理 RTD 的语言使用计划,该计划旨在使该机构的服务和计划更便于语言不同的客户使用。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平等就业机会 (EEO) 办公室确保任何员工或求职者都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国籍、血统、性或性别、怀孕、性别认同或表达、性取向、年龄、遗传信息、残疾、兵役和婚姻状况而被非法排除在机会之外。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通过调查工作场所的骚扰和歧视、实施 RTD 的平等就业机会计划、对员工进行有关其权利和责任的培训,以及确保招聘过程和机构就业实践的公平性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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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联邦立法、行政命令、州法律和其他权力法案构成了民权司的支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
美国残疾人机会均等法》禁止歧视残疾人,保证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获取公共信息和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第六章禁止在任何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计划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民族血统(包括语言)的歧视。
1964 年《民权法案》第七章
第七章通过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和民族血统的就业歧视,保护雇员和求职者免受歧视性做法的侵害。